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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ouTube 網址: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MRPfEzuAMow&feature=player_embedded

怎麼會有飼主這麼不負責任。台北市有一個女房客、因為租約期滿搬家了,可是她沒有帶走她飼養的小柴犬,就把小狗留在租屋處、害小狗活活餓死,警方目前正在追緝這個狠心的飼­主,這也是台北市第一起惡意遺棄寵物致死的案件。

  白色的小柴犬,靜靜的躺著,但是牠再也不會醒來。脖子上還套著項圈,但是當初說會好好愛她的主人呢。四月二十四號租房子住在八德路四段的蘇姓女子,可能拿不出房租,連夜搬
­家,連房東都被蒙在鼓裡。

  什麼都帶了,就是沒帶走這隻小柴犬,一個多月來,三十多度的炎熱,小柴犬被拴在流理台下面,肚子餓沒有人知道,牠的求救哀號,沒有人聽到,一直到鄰居聞到奇怪的味道,房東
­連忙衝上來,打開房門一看,來不及了。

  
養寵物只有愛怎麼活,連自己都養不活了,沒辦法再養狗,但是讓牠餓死是唯一的路嗎?這已經觸犯動保法,最高罰五十萬,動物醫院裡被丟掉的貓,牠沒有了右眼,再也看不到主人­,被拋棄的貓失去了前腳,走不到主人的懷抱,他們會是最後的不幸嗎?當妳傷心的時候,狗狗握著你的手,現在你又是如何跟牠分手。

蘇女棄養柴犬,導致該犬活活餓死,遭北市動保處開罰10萬元。

台北市蘇姓女子今年五月搬家,卻棄養三個月大的柴犬,導致幼犬活活餓死,北市動物保護處昨依《動物保護法》罰她十萬元,是北市首宗棄養致使動物死亡而開罰飼主案件。該行為可罰十萬至五十萬元,北市動保處稱蘇女十分後悔,故從輕處罰,但動保團體批評,棄養致死十分可惡,應從重量刑以遏止類似行為。

 

搬家未帶走

蘇女五月搬離北市八德路四段租屋處時,棄養所飼養的白色柴犬,導致該犬活活餓死。北市動保處六月中依《行政罰法》的刑事優先原則,將全案移送北市松山分局及台北地檢署偵辦,因蘇女僅十九歲,北檢八月中依法將她的法定代理人、母親陳姓女子列為被告,但陳女辯稱女兒長期離家,她不知女兒住處和女兒養狗,遑論監督養狗行為,加上陳女不是棄養行為人,檢察官因而決定不起訴。

北市動保處長嚴一峰昨表示,案子後來移送該處依《動保法》裁處,蘇女被約談時聲稱,搬家時曾請友人帶狗去寄宿,但朋友未出現,接著她忙於搬家及工作,未再關心犬隻生活,相當懊悔此一犯行,因此裁罰她最低罰鍰十萬元。

 

難產生警惕

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發言人倪京台批評,此案具指標意義,檢察官未起訴已顯示司法沒保障動物權益,北市動保處又因飼主對犯行後悔而從輕量刑,此舉將無法遏止棄養行為,「應從重量刑,才能對飼主產生警惕效果。」

拜託!搬家工作就不用吃飯了嗎?這什麼爛藉口,懊悔個屁!如果後悔還會說那些連鬼都聽不下去的爛藉口嗎?請友人帶狗去寄宿恐怕是推託責任扯出來的謊話吧!朋友未出現,就未再關心犬隻生活到底還算不算是人啊!

19歲蘇小姐,妳罰再多的錢也換不回一條寶貴的生命
,被妳活活餓死、渴死、栓死在流理台下柴犬的寶貴生命,妳應該也被拴在流理台下空屋內餓一個月看看!人間的敗類!人渣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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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ainstar11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